前几天他新修了一间笼舍,为了400元的工钱,他愁了好几天。後来实在没办法,他就用卖旧洗衣机所得的40元钱去买了彩票,苍天不负有心人,他中了2000元奖金,这才把修笼的工钱还清。
动物园最初建成时,门票为1元钱,如今已涨到了10元。对於这么高的票价,罗应玖说是不得已而为之。因为门票涨价,罗应玖挨了不少骂,不久前有一家人来动物园玩,得知票价是10元,连喊这是敲诈,对罗应玖发了一通脾气。面对此景,他只能将苦水往肚里咽,几十只动物要吃东西,他不收这么高,生存就成了问题。
苦於无证
尽管困难很多,但罗应玖面临最大的困难还是无证。
2000年,到了动物园换证阶段,尽管当时的林业部门承诺要为其换证,但到如今也没给罗应玖换下来。为了换证,罗应玖也朝林业部门跑了无数次,但最终都是跑了空路。
因为无证,罗应玖发展动物园的许多计划都落了空。2004年5月,罗应玖打算将宜昌动物园的老虎和狮子租来展出。宜昌方面很理解罗应玖目前的处境,给了罗应玖很多方便,称“你没有钱,我们暂时不要,只要你给林业部门写个报告,他们同意展出就行”。但因为没有三证(驯养繁殖许可证、经营许可证、购买许可证),他的报告没有获得通过。
今年春节,罗应玖打算租只狮子和东北虎来展出,也因为没有三证,没能如愿。
为什么一项公益事业的三证迟迟没有办下来?记者找到州林业局,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,之所以动物园的三证四年没办下来,是因为动物园不符合办证的条件,这位负责人拿出《国家重点野生保护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管理办法》,其中拿证的三个条件就是:一要有固定的场地,二要有与动物种类、数量相适应的资金、人员和技术,三是驯养繁殖野生动物的饲料来源要有保障。
熟悉情况的州林业局总工程师梅毅(2005年3月前系州林科所所长)称,1994年凤凰山森林公园收归州直林业部门管理後,动物园的土地就应归林业部门即州林科所所有。这样,罗应玖虽然经营著动物园,但从法律的角度讲,动物园并没有属於自己的土地。这就不符合办证所要求的“要有固定的场所”的规定。梅总还称,为了帮动物园把证办下来,林科所当时也想了不少办法,即希望罗应玖和林科所签订租赁土地协议,可以不收罗应玖任何费用,这样动物园便拥有了办理三证的条件,但罗应玖一直没有同意。
对於林业部门的解释,罗应玖认为,林科所和他签协议时,要求期限为1年,这个期限太短,如果林科所要他搬迁,他怎么办?罗应玖拿出1983年的《州长会议纪要》,纪要规定:动物园的管理体制和所有权维持现状,动物园的建设要服从森林公园的总体规划和布局,其位置必须在财力允许的条件下按规划予以搬迁。因为不具备财力,罗应玖因此认为他有权继续在原地经营,而没有必要签订土地租赁协议。他说如果租赁期限变长点,他才签,动物园经营已经很困难,凡事他要求个“稳”字。
对於办理三证,林业部门和动物园各有各的理。就这样,动物园的办证一拖就是四年,目前也没有一个合适的解决方案,罗应玖目前能做的就是等待,并在等待中苦苦坚持。
何去何从
动物园目前的状况让罗应玖非常无奈,他说其实动物也是一种文化,特别是部分游人到动物园将不少动物认错时,他办好动物园的那种使命感就非常强烈,但现在的他已是心有余而力不足。
我州提出了建文化大州的目标,城市不断发展,但如果州城没有一所像样的动物园,那将是一大缺憾。对此,州政协常委何智斌对动物园目前的经营现状谈了自己的看法,他认为,动物园目前的现状已与我们所在城市的发展不相符。应激发市场活力,倾注各方力量,将其发展壮大,不然州城的文化内涵将有所缺失,同时这也是发展旅游的一个很重要的方面。解决好动物园目前的困境,关键是要尽快将它纳入行业管理,通过正规渠道解决困难。动物园办得好,对全州动物保护工作都将起到重要作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