野生动物保护专家称:海龟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,市场上禁止买卖
北国网讯 800元买下2只海龟到海边放生,青年张鹏以此特殊方式度过自己的生日。为防止放生后再被打捞,他还请人在海龟身上刻个“放”字。海龟在游向大海深处前,左顾右盼,感谢好心人。
昨日上午,记者在葫芦岛龙湾海滨看到2只罕见的海龟,其中一只海龟重达3公斤,从头至尾有70多厘米长;另外一只稍小一些的也有2公斤重,从头至尾长约40多厘米。2只海龟的身上都缠着一根红绸子。
准备放生海龟的张鹏告诉记者,当天是他的生日,此前,他正在附近的一个市场买东西,突然看到有人在出售海龟。出于对野生保护动物的热爱,他觉得这么大的海龟非常珍贵,被人买去杀了吃肉太可惜了,就想买下来放生。
外地游客张先生说,没想到海边游玩还看到了这个放生场景,看来葫芦岛的好心人真多。
葫芦岛市野生动物保护站站长刘俊武说,海龟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,市场上禁止买卖。好心人买下来放生无疑是一种非常值得提倡的爱心行为。
驻葫芦岛记者 冯玉兴
辽沈晚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