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国安徽省凤阳县龙兴寺传授二部僧三坛大戒报单

来源: 作者: 发布时间:2008-02-07 阅读:【 字号: 粗体 默认
  佛陀在世,以佛为师,佛灭度后以戒为师。防非止恶,转凡成圣,戒乃舟航,故《华严经》云:戒为无上菩提本,应当具足持净戒。若能坚持于净戒是则如来所赞叹。

 

    为了发扬佛教优良传统,使正法久住、续佛慧命,戒灯常明,经我会研究决定,经中国佛教协会、安徽省佛教协会批准,我会谨遵佛制严净毗尼,如法如律地在龙兴寺传授比丘三坛大戒。传戒之前另外传授在家居士优婆塞、优婆夷戒。

传戒谨请:

  安徽省合肥市明教寺方丈上妙下安大德为得戒大和尚;

  上海市真如寺方丈上妙下灵大德为羯磨和尚;

  安徽省凤阳县龙兴寺方丈上慧下庆大德为教授和尚;

  浙江省温州市东普陀寺主持上芳下振大德为开堂师。

凡来寺求受三坛大戒者须具备以下条件:

一、年龄在20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,能背诵早晚功课;

二、六根具足,无传染病及精神病;

三、有本人身份复印件4张和剃度师开的号条;

四、持所在寺庙和佛教协会证明经宗教部门同意盖章,经当地省佛教协会同意后方可受戒;外省受戒人员必须要有省佛教协会证明方可报名;

五、出家众戒费1800元,居士戒费600元,每位受戒者需交四张一寸照片(照片到戒堂后统一照)。

  本寺传戒时间为2008年3月28日(农历2月初21日)开堂,公历4月6日(农历3月初1日)封堂,公历5月5日(农历4月初1日)圆满结束,戒期为一个月。

联系地址:安徽省凤阳县龙兴寺    邮编:233100

电话:0550-6366500    0550-6366600

传真:0566-2831292

安徽省凤阳县龙兴寺

公历二○○八年元月三十日(农十二月二十三日)